裡鄰編組自治條例又卡關
民政局長蔡世寅說,依臺《中市裡鄰編組及區域調整自治條例》第3條規定,裡編組及調整原則包括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地區,戶數爲1000戶以上至4000戶;交通便利但人口分散地區,戶數爲500戶以上未達1000戶;交通不便及偏遠地區,戶數爲100戶以上未達500戶。
蔡世寅指出,全市有8區15裡達4000戶以上,經市府審查後,全市將增加18裡,又以潭子區增加5個裡最多;此區域調整案經市議會審議通過後,中市將由現行625裡擴增爲643個裡。
市議員張廖乃綸說,市府提出裡鄰重新編組,上次民政委員會就做出決議,要求該局須先召開說明會取得地方共識,民政局到底有沒有做?蔡世寅說,該局都有做,多數里長都表示同意。張廖乃綸反問那相關會議紀錄呢?
蔡世寅說,他再請同仁提供給各議員。委員會召集人黃馨慧痛批,明知委員會昨要審查自治條例,民政局還不準備相關資料,根本就是不尊重議會。
經藍綠議員激烈攻防後,最後決議該分或該合併之裡,應重新擬定後再送市議會審議;並請市府依據委員會議員意見備妥相關資料後,於臨時會再提案送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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